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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书的痴迷作文800字_小学六年级作文

日期:08-18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6563我来评论

导读:  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些人热爱读书都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我看过的书数不胜数,家里的书柜都装满了,还被爸爸妈妈称为“小书虫”呢!  最近,我又盯上了一本书沈石溪爷爷写的《.....

我对书的痴迷作文800字_小学六年级作文

  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些人热爱读书都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我看过的书数不胜数,家里的书柜都装满了,还被爸爸妈妈称为“小书虫”呢!

  最近,我又盯上了一本书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这是在我的一位朋友极力推荐之下让我买的,一谈起这本书,他就没完没了。听完之后,我觉得这书还挺有意思的。回家后,我就一直缠着妈妈给我买《狼王梦》,可她却说:“上周刚买了《稻草人》,先看完再说,而且……”但是,我还是没有放弃,每天我都缠着她,抱着她的大腿,让她无法行动自如。终于,妈妈受不了了,答应了,可是,正当我高兴时,妈妈的一句话,就让我担忧了起来:“我可以给你买,只不过只出十元,剩下的钱你自己想办法。我有些生气,分明妈妈这是存心不给我买啊!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第二天,放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一下车,我就马上跑向二楼。书架上的书琳琅满目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但却迟迟找不到那本书,我有些不甘心,于是从头来,再找一遍,“啊”我大叫一声,它在这里,原来已经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我拿着书看了看价格,松了口气。18元不算多,但是剩下的8元怎么办呢?我又苦恼起来。突然灵机一动,我可以给妈妈“打工”呀!于是,我找到妈妈和她商量了这件事,没想到她还果真答应了,这下可好办了。

  我和妈妈商量了我的赚钱大计,做一件家务五角钱。就这愉快地决定了。之后,我又是拖地、洗碗、又是洗衣服、做饭……为了买《狼王梦》我一天就要做四五件家务。没过几天我便凑够8块钱,我都不知道这几天是怎么过的,腰酸背痛,浑身麻木,有气无力,《狼王梦》已然成为了我心中唯一的执念。我坚信有付出,总会有回报,最终,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买到《狼王梦》后,我仅仅只看了几页,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沉溺在书中的世界。只要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时候连吃饭也忘了。

  书,已然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他满腹经轮,却不喋喋不休,总是在我迷茫困惑之时为我指点迷津,却不纠缠不休,让我深深地被它的魅力所吸引。

  这便是我,对书痴迷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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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依娜扎尔起床了你还要上英语班呢”正在睡午觉的我一下子惊醒了我迅速拿起了书放进手提袋里,直接冲出家门往新华书店跑一看英语班大门还没有开我只好去看书了,在那里我看见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中华上下五千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让我愤怒。

  正在我看的如醉如痴时我听到了一阵阵喧闹声我抬起头一看“哎呀我旷课了”完了完了我怎样向我妈妈交代呀!算了我就实话实说吧!回到家里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孩子,读书是一件好事但你也不能过度看书呀!好这次我原谅你你下不为例!”

  我的体会是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很美好的事情,以后我要好好读书但不读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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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近乎疯狂地迷上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作者是家喻户晓的罗琳。

  文中的哈利在一岁时,被伏地魔夺去了双亲,被寄养在姨妈家,倍受凌辱。然而,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叫海格的巫师来到了他面前,告诉哈利他是一个巫师,并送给他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哈利在魔法学校里,结识了罗恩、赫敏等好友,并多次与仇人伏地魔对战,最终杀死了伏地魔。

  这本书让我痴迷的原因之一,是它所展示的既奇妙又惊险的魔法世界。哈利在一年级时,为了保护魔法石,独自直面伏地魔;二年级时,他从分院帽中抽出格兰芬多剑,杀死了祸害学生们几个世纪的蛇怪;当然最为惊险的是,第二次魔法大战爆发时,伏地魔闯进霍格沃茨烧杀抢夺,许多人在防御伏地魔时,被夺命咒所杀。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受到死亡到来时,生命的渺小和无能为力。当时场面十分惨烈,牺牲的巫师们被摆放在大厅中,家属们的哭声响彻天空。这时,复活的哈利挺身而出,与伏地魔决斗。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战斗,哈利终于成功地杀死了伏地魔,给整个魔法世界带来了和平。看到这里,我对死去的巫师们产生敬畏的同时,也深深地被哈利的正义与勇敢所震撼。

  这本书中所描述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让我心驰神往。在魔法学校中,哈利遇到了“格兰芬万事通”赫敏,与哈利同样是学渣的罗恩和喜爱植物学的纳威。他们都十分勇敢,与哈利一起学习,一起肩并肩地击败伏地魔。哈利上的许多课程也十分有趣。有妙趣横生的变形课,展现实力的飞行课,危险刺激的魔法动物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魔药课,我一直很喜欢把各种东西混在一起,做成“魔药水”。我觉得,如果你来到魔法学校,你也一定能找到那门令你着迷的课程。

  看了《哈利波特》后,我发现魔法世界中就有这样专门的一节课,教学生们把各种魔法世界的东西混在一起,做成真正的魔药。因为它实现了我儿时的梦想,所以我就喜欢上了它。我也十分敬佩教魔药课的斯内普教授。他是一名优秀的“谍中谍”。他既是一名食死徒,又是一名凤凰社成员。他是邓不利多派去伏地魔那儿的间谍,但他却对伏地魔说,他是安插在邓布利多那儿的间谍。在他发现哈利的母亲被伏地魔所杀时,他就立下决心要把哈利保护好,不要让他落入伏地魔的掌心。虽然他表面上对哈利十分冷漠,但实际上他对哈利是十分留意甚至疼爱他。当他被伏地魔识破,即将被杀时,他把自己的记忆留给了哈利。哈利终于认识到了斯内普是如何地对他好,后悔莫及。我十分敬佩斯内普,因为他是一名优秀的“谍中谍”,而且他为了一个他假装讨厌的学生而献出了生命。

  所有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它所吸引,久久回味在曲折的魔法故事中,相信你也会像我一样一读再读,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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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中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拂过大地,唤醒生机无限;她掠过枝头,弥散馨香满园;她遨游天地,粉饰碧海苍穹。她焕发万物光彩,却总是黯淡了自己。她是最美自然风。

  社会上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驻足乡野,带来淳朴厚实;她刮过都市,扫除尘世浮华;她遍布人间,装点大千世界。她创造人类之美,却总是忽视了自己,她是最炫人文风。

  春风绿了江南,夏风浓了柳荫,秋风熟了枝头,冬风褪了旧累。自然的轮回离不开风的吹送,蓬勃的生机离不开风的呼唤,

  你看没在风的帮助下,蒲公英放飞了梦想,他的种子随风飘到远方寻觅新的希望。是风,让梦想拥有更广阔的空间。你看,那大鹏冲到九万里高空向南飞翔,也是借了风的助力。是风,为前行撑开了飞翔的翅膀。你看,黄山松屹立于山巅,终年受着大风的侵袭,姿态愈发苍劲。是风,让生命谱出绝美华章。你看,那西北荒漠的狂风肆虐,经年累月却积起黄土高原的广袤深厚。是风,造就了世界的广博!

  自然风创造了自然美,同时给予人类以美好的情思。古代的文人墨客享受自然风:“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而吾与之所共适”。也许念在人们对她的钟爱,风以另外一种更加飘渺的姿态进入人类社会。淳朴的民风,浓厚的学风,廉洁的党风……这些“风”也备受追捧。

  你看,“萧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是陆游笔下的山西村。是淳朴的民风,让生活恬淡静谧。

  我们称美好的事物的盛行为“蔚然成风”。而今,越来越多的“风”在人群中刮起。你看《感动中国》对于道德的讴歌,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这是“风”的力量,她于无形中感化心灵,净化世风,创造人文之美,这道德的清风为神州大地每一个角落都带去勃勃生机。你看,党星期的倡廉之风,让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看,民族所兴间的节约之风,不浪费每一粒米勤俭节约的精神为社会注入强劲的动力。这是“风”的力量,她以人心的共鸣,团结一股巨大的合力,助推时代车轮滚滚向前!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故人这般赞美风,可见这是怎样一种无形的神力。无论是美妙的自然风还是我们人类社会所星期的好风气,都无疑将会使这世界更加美好!

  曾几何时,我打开《三国演义》的扉页,于日光下攻读,一股清新的风拂面而来。我爱这“风”,唉它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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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老师还没禁止打牌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对扑克牌这玩意儿异常着迷。下课的时候,这儿一群、那儿一伙,站着的、坐着的,都在玩牌。少数几个,没上战场的,也没闲着,积极地热情地在观战。每天,午饭后,那个火爆,我们班的近邻――音乐教室前的走廊被挤得水泄不通。没有桌椅,因陋就简,谁也顾不上讲卫生了,地上一坐,开战啦!不用问,那是六班的牌迷们。

  一天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老师前脚刚迈出,大伙就纷纷自由组合起来,战局又摆开了。我、丁一、沈可、王宇四人一组,洗牌、摸牌、理牌。我刚问,“谁先出?”放学的铃声就响了,同学们各自收拾残局,回家。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各人手中攒着一摞牌,互相望望,无奈、不甘、不舍……机灵鬼沈可朝我们使了个眼色,我们三人立马心领神会,把牌往书包里一放,背起书包,佯装回家,却偷偷溜进了音乐教室。

  关上门,窗却没关严,不是窗坏了,而是小王同学心眼多:”留条缝,好听到外面的动静。“四人开始忘我的战斗了。你出,我压,你升级,我跳级,热火朝天,战斗进行着。突然外面一片喧闹声,原来,五班放学了。“趴下!趴下!”沈可反应特快,一边压低嗓门指挥着,一边就地卧倒,王宇快速跑到门后,我就近躲在窗下,只有丁一慌了手脚,向门边跑了二步,又折回,犹犹豫豫,竟没了主意,看她那六神无主的模样,我忍不住"卟哧"笑出了声。“嘘”沈可向我发出警报。王宇急忙拉住丁一藏在了门后。渐渐地喧杂声消失了,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慢,有人!”只听门外锁门声。我们四人大气不敢出,心通通地跳着。一会,脚步声远去了。我们四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哭丧着脸,不知所措。丁一急了:“这怎么办?这怎么办?”说着眼泪就止不住了。王宇不言语,犹自跑到窗口:“快来,快来!”他推开窗,沈可搬来椅子:“我先出去,在外面接你们。”

  当我们惊魂未定地走到校门时,门卫李大爷向我们投来了探寻的目光。王宇讪笑着,沈可忙不选地挥手,“大爷,再见!”当四人过了马路,突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只一秒,绝对只有一秒,四人同时爆发出抑制不住的狂笑……

  这就是超极牌迷们惊心动魄的一次战斗经历。奇怪的是,自此,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再也没有打牌的热情了。也许是物极必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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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班上的同学虽然屈指可数,但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而我这个同学+好友,却是一个……他见人总是笑嘻嘻的,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他的眼睛总感觉比别人大些,尤其是看起书来一目十行,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门就是他的卧室兼书房。说是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不大的写字台和一盏台灯而已,其他的都是书房功能。“哇塞!这么多书架?”“1,2,3……”我的天呀——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是啊!”“你都看过了?”“基本上吧……”我既羡慕又有点儿嫉妒。

  于是,我随便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来考考他。可出乎意料的是——所有的问题,他竟然都能对答如流。这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令我惭愧得无地自容……

  几个月之后,我又去他家玩。但这次可不一样了,我一进他的门,却发现他的六个书架上的书全不见了。这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了他的妈妈,才知道其中的原因。原来,他看书看得简直“走火入魔”了,上课前看,下课后看,走路时看,吃饭时看,甚至连上厕所的时候都要看!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时候晚上看书看得都不想睡觉了……有一天,他妈妈夜里十一点多钟下夜班回家,见他卧室里的灯仍然亮着,以为他睡觉时忘记关灯了,于是轻轻地打开房门,一看,他竟然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爱不释手的书……所以,现在他的妈妈把书暂时藏了起来……

  读书,不仅能得到知识营养,而且还能交上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于书香中的人——我的同学+朋友,他就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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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人生是一次旅行,那么途中总有些惊艳你的风景,让你驻足流连,拨动你的心弦,让你沉醉其中。一个周末的说走就走,今天,我终于来到了家乡的著名景点——观音峡。

  我们下了车,走近湖边,萦绕在鼻间的是一种远空微岚的柔和气息,望向湖面,风行水上,撩起一圈圈涟漪;抬起头,只见乌云缓缓散开,天光云影,烟岚散尽,整片天空明朗起来,晴空碧湖,给人一种山明水净的温暖。

  望着眼前的青山碧水,远处嘈杂的声音被风吹成碎片,散在耳朵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飘来的絮语。

  沿着小湖边沿走去,一路繁华古木,沾着晨露的花朵更加娇艳,高拔的树木更加挺拔,笼在薄薄轻雾里似朦胧仙境。

  石径旁有溪流淙淙,盘旋的树枝将头顶一方天幕遮起来,阳光零散而入,落下细碎的光影,风一吹,深深浅浅的光影也随着浮动,像是散了一地光阴的碎片,微微摇曳着。

  爬上陡峭的石阶,终于走到了玻璃栈道上。极目远眺,连绵的山脉,广阔的田野,满目跳跃的绿色,如新生碧草般干净柔软,初晴云岚般明净清澈,晨曦第一抹碧蓝般令人欢喜。仿佛脚下踩得不是玻璃,而是一缕清透的云,而我就站在半空中俯瞰天地,眼界心胸豁然开朗。自己在大自然中如此渺小,又有什么事值得去费心呢?远远的传来悠扬的钟声,思绪飘远,我想起了一句话:“繁华尽处,寻一处无人山谷,建一木头小屋,铺一青石小路,晨钟暮鼓,安之若素。”

  确实如此,自然,人生,莫不如此,尘世间的春花秋月,千红万紫,轰轰烈烈的到来,洋洋洒洒的褪去,只觉得都是瞬间烟云,过往凌波,也或是匆匆过客……在城市中看繁弦急管的绚丽,艳丽的灯光映照着城市的繁华,人们忘却了最初想要的是什么,在繁华中迷失自己。所以,我们应该在闲暇之余寻一宁静之地,或许可以静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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