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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态作文600字_初一作文

日期:08-18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6196我来评论

导读:  上一次月考,他考到了年级第一。以后的每一次放学他都会跑到我的面前,说:“年级第一哦!”我们俩是好朋友,彼此之间的炫耀也十分常见。不过,每当这时,我都会回他一句话:“滚——”他都会识趣.....

姿态作文600字_初一作文

  上一次月考,他考到了年级第一。以后的每一次放学他都会跑到我的面前,说:“年级第一哦!”我们俩是好朋友,彼此之间的炫耀也十分常见。不过,每当这时,我都会回他一句话:“滚——”他都会识趣地走了。

  每到下课,他便会以很快的速度冲下楼,打篮球。我连续捉了他两次都没有抓到。终于,有一次在他起身的时候,我抓住了他的手,说:“小伙子,你这是想从年级宝座上跌下来了吧!”他回头看了我一眼,从我的手中挣扎着,走了。我十分生气,他还不刷题,天天下楼打篮球,迟早要从宝座上跌了下来,也太目中无人了吧。随后,我就不管他了,放学后,我和他走在路上,我对他说:“你这样天天下去打球,是不想继续坐上年级宝座了,是吧。”“我无所谓,况且打篮球也有助于学习。”“你就继续编,我有等你排名落后了,你会怎么样?”我们就分散了,各走各的路。

  第二天早上,我十分好奇,篮球是如何吸引了他的心。在他又一次下楼后,我也随着他一起下楼了。我在小桥上看着他抢到了球而开心,看着他投进了篮而开心,我觉得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也不是那样目中无人。算了,不管他了,让他自己看着办吧。

  又是一次期中考试,排名出来了以后。我知道了他的排名后,告诉了他。这次他连球都不想打了,走上了楼,我也只好跟了上去。“我当时告诉过你吧,让你少下楼打篮球。你看现在排名掉多少名?”他沉默了,没有再回答我。“不过,没关系,如果你作出努力,也一定可以重新回到原位。”后来,我旁边座位不再是空荡荡的,而是在下课时多了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我望着他认真的姿态,觉得这样的姿态才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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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该来到这里,从她进门的那一刻我便下了定论。KFC的餐厅,地板上反射着屋顶的灯光,玻璃干净得只要你不注意便会一头撞上去,每个餐桌服务员都用浸了消毒水的抹布擦了无数遍。就在这时,她进来了,尽管她的动作很轻,便在她脚上有着破洞的运动鞋踏进门的那一刻,她还是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正啃着汉堡的人看见她,立马低下了头,好一阵后才咬了下一口,手里拿着iphone拍着自拍照的养女看见她,不自觉地把椅子往里挪了挪;小孩子看见她,大叫一声后便跑得没了影,她便在这众目睽睽之下,拖着她身后的麻袋走了进来,在一个单人座位的角落坐下。

  我好奇地打量着她,一个终日在街上捡瓶子的老妇人在晚饭进到KFC里来干什么?很明显她不是来吃饭的。坐定后,她拾起地上的空麻袋,叠好,似乎是怕绊着过往的人。一切就绪,她解开破布袄,从怀中掏出用塑料袋仔细包裹的两块鸭油烧饼。她把塑料袋在桌上摊平,手里拿着烧饼,弯着腰,低着头,近乎是以一个贴着塑料袋的姿势形如吃鸭油烧饼。每咬一口,烧饼的碎屑和芝麻都会掉出来,可每一次都准确无误地落在了铺好的塑料袋上。

  看着她吃烧饼的姿态,我立马想到最近刚看过的一篇小说,一位穷人母亲带着女儿坐在火车上,她要去看望那个被人当作小偷打死的儿子。一路上,这位母亲不断地提醒女儿把鞋穿好,坐好,并给她吃最精致的蛋糕,这对穷人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很多人都说这里体现了母亲的母爱,可小说的主旨并不仅仅是这个,这位母亲对女儿一再地提醒是要让女儿做一个有尊严的人,不要看见好吃的就露出渴望的眼神,她要向那些把她儿子当作小偷打死的当地人展现一个穷人的尊严。火车到站,这位母亲的出现立马引起当地人围观,人们窃窃私语着:&ldquo,高一作文;小偷的母亲来了,小偷的母亲来了……”她拨开人群,带着女儿,昂着头走进了墓地。冥冥之中,我觉得坐在这里的老妇人与小说中的母亲有些相像。

  20分钟过去,人们吃完快餐,用餐巾纸一抹嘴,随手把纸丢在了满是盒子、塑料纸的桌上,扬长而去。老妇人吃完了烧饼,将塑料袋上的碎屑重新裹好,起身,把椅子推进桌下。那个角落的座位仍静静地在那,似乎这20分钟根本不曾有人坐过。我拿着手里的50元出了KFC,正想追上那老妇人,却不知不觉停住了脚步,我觉得这50元似乎是要去污浊一个神圣灵魂。我就站在那儿静静地看着,看着她在寒风中以一个傲然的姿态把手伸进垃圾桶,捡起人们丢弃的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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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我们身边肉眼不可见的微生物个体

  “生活从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在我们的肉眼无法企及的微小之处,有我们无法想象的微妙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亦是千奇百特,光怪陆离。

  假如,一个刚刚被肯剩下了的半个苹果被主人放置在桌角,遗忘了。

  也许,过去了三五天,再一次被注意到。

  然而,它已经换了副模样,不再似当初的秀色。

  原因?

  半个苹果,对它的主人来说,是用来磨牙的。

  可是,半个苹果,却也是那些个被我们彻底忽视的个体们繁衍生息n多代的的富足食粮。

  于是,在那半个枯萎了的苹果上,可以看见附着上了黑灰褐的毛毛。

  是什么?

  那是成百上千个微生物的种族携手筑成了的一个杂居部落,在科学王国里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菌落。

  和人类部落一样,菌落里的每一各成员也都会经历从生到死的过程,然而,谈及生命,它们的轮回较之蜉蝣的朝生暮死更加凄美,于世间喘上几个时辰便又以无形之态悄然离开。

  你怎么不问,那半个苹果最后会怎样?

  生活在半个苹果上的那个王国,是从零开始的,最原始的那个个体,也许早已被新生的个体所取代,然而,在它扎根于此的时候,它来得比蒲公英的种子更加的轻盈,却已经为后代觅到了一个安身之宝地。

  如果不幸,主人将那半个苹果彻彻底底的抛在了脑后,那么,也许半月之后,还能隐约能看到那半个苹果秀色当年的形状;也许,三两月之后,就只能在桌子上的原位置看到一堆黑“泥”。

  再后来,曾经,在半个苹果上风光一时的菌落王国底的消失不见,与那一摊黑泥自成一体了。

  看到这里,你该明白为何龚自珍会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了吧?

  那些存在于我们身边,看不见摸不着的生命,在很多人看来可恶至极,甚至有人谈菌色变。

  但是事实上,它们并没有那么的可怕,反而是因为它们,我们人类的生活才会如今天这般丰富多彩。虽然微生物当中也有一些并非善类,但不可否认,它们于世界、于人类的重要性不可比拟,不夸张的说,人类发展至今的所有成就应该就有它们的一半功劳。

  因为它们,把一切人类当做垃圾的物质作为生命的食粮,消耗殆尽,才没让我们的地球村尸横遍野、垃圾如山,它们是美丽的清道夫。

  因为它们,偷尝人类珍藏起来的粮食,才意外将这些转变成了更美味的美食,比如北方的泡菜、南方的火腿;再比如女生的最爱――酸奶、宴会的搭档――美酒。它们是天生的美食大师。

  因为它们,是它们,小小的身躯,瞬间的生命,却依然努力,在活出自己的姿态。

  地球上的任何一种生物,即使是最简单的我们感知不到的微生物,都是带着自己的使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都在为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填上自己的一笔,这一笔与生命之久远与否无关,亦与能力之大小没有关系。

  每一个个体,都各自有各自的轨迹,但愿每一个个体都如那些认真活在自己的轨迹上的微生物们,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出自己的姿态,让世界更加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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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生命中充满了爱,有家人的爱,有朋友的爱,甚至还有陌生人的爱……但你何曾想过有一种爱是默默的,即使你不理不睬,它也会一直出现在你的左右。这两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总有一次流泪让我们瞬间长大》,这是一本感人的书,书中分为了各种各样的唯美小说,让我们得到心灵的洗礼,心灵的颤动。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叫《默默》,这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故事:一个盲人在马路上遇难,他的导盲犬为了救主人,不巧也惨死在车下。他们来到了天堂,可是天堂也只有最后一个名额,也就意味着有一个生命要下地狱,天使说这个名额由他来决定,可是那个人却说能不能让他来决定,天使一阵悲痛,又是一个自私的人。于是人和狗进行跑步比赛,谁先跑到终点,谁就获得名额,跑步进行到一大半,人突然让狗停下来,顺手抚摸着它温暖的毛发,“跑!”人叫道。狗来到天堂门口,回过头,痴痴地望着它的主人。人会心一笑,看着自己的狗进了天堂,自己也该离去了吧……人留恋地看了狗一眼,便化成了泡沫,狗“汪”的叫了一声,陪着主人一同下了地狱……

  文章到这儿也就结束了,这篇文章令人深思,狗本有机会上天堂,为什么却选择和主人下地狱;人本有机会上天堂,为什么却让给了狗?也许人是看不到狗,甚至不知道狗长什么样子,但这又算什么呢?不管生活是贫是富,狗永远陪伴着主人,与他不离不弃,一直都默默地关心,默默地爱着主人,甚至到死也要和主人一起下地狱。

  现在社会是个精彩的社会,社会中不乏这种不平常的爱,任何人都选择了这种默默的爱,大家一起在默默地爱着社会,爱着祖国。工人们每天日月劳动,不分黑夜白天,心中只想完成这件任务,为社会献出一份出自内心的奉献;老师们努力教书,他们有想过回报吗?不,他们没有,他们只想培养出更好更优秀的人才,报效社会。甚至连身份卑微的清洁工也在默默地爱着这个世界,让世界更干净,更整洁,处处都能洋溢着绿色。

  所以,让我们心存感激,并努力求学,用自己的行动来默默地爱着这个世界。是啊,默默才是人世最美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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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片长有金黄色的向日葵地,依然是清晨六点半,准时到这里。站在这片花海中间,和它们一起仰望天空,等待那一抹温暖。

  看着这一朵朵,一张张美丽的笑脸,记忆不由拉伸了开来。曾经,在这里与它们等待温暖的不只是我一人,还有她“小太阳”。这是我给她起的小名。她的笑真的好暖,如同太阳。

  第一次见她,就是在这片花海,当时,我只是偶然散步到了这里。每次看到爸妈吵架,我就好害怕,爸爸摔东西,妈妈在一边哭着骂着。我想上前挡住妈妈,不让他打,但是他抄起细木棍就往我身上打,妈妈又挡着我……

  后来,渐渐的我习惯了这样的场景,不会再有哭泣,每每看到,心里那抹厌恶感就会增加,喉咙疼的发不出任何声响,所以,我选择逃避,我真怕我在那多待一刻,就会窒息死亡。

  第一次看到她,诺大的一片向日葵地,满满的金黄色的笑脸中间,站立着一个衣袂飘扬的少女,那乌黑亮丽的长发垂在腰间,和着她那白皙的皮肤却并不显突兀,整个人却给人以一种柔弱的病态感,她就那样安静的和向日葵们一起仰望着,闭上眼睛,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上落下一层暗影,嘴角轻轻弯起,即使是不言不语,不靠近她,就这样远远凝望,也能感受到她那比太阳还要暖的暖。

  过了会儿,她像是感觉到了有人。缓缓的睁开那双大大的灵动的眼睛,转过头看着我,俏皮的冲我一笑,说道:“姐姐,快过来呀,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哦!”那时,我很想和她说:其实,你比太阳还要美!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转眼间,我已与她相识半年时间,并且成为好朋友。她比我小两岁,所以总是喜欢叫我姐姐,而我总是喜欢摸着她那乌黑的头发唤着她:小太阳。我们每天都会准时到这里,她说了很多。“姐姐,我就要离开了。”“永远的离开,要去那遥远的神秘美丽的天国了,但是我并不难过,所以姐姐你也不能难过哦!”“因为我知道这些向日葵会永远代我等待太阳的,姐姐,你会吗?”我说:“我会。”在那片金黄色的向日葵花海里,站着两个少女,她们紧紧勾起的小指,她们拇指相并的瞬间,红橙色的太阳缓缓升起……

  一抹强烈又柔软温暖的阳光将我拉回现实,看着太阳和向日葵,近日所有忧愁一下消失不见,望着天空,开心的笑了。

  初三:赵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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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姿态之一

  我常抱着膝坐在沙发上,看非洲油画般的草原上一头豹子藏身在浓密的灌木丛中露出冰冷的眸子,满是单纯的食欲。而远处的野马并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只是垂下它们线条优美的颈子,吮吸甘露。

  镜头拉回豹子,它开始奔跑,健美的身躯像划过草原的一支利箭,带着呼啸而至的风声。野马迅速回身,蹄在草地上带起青草被撕裂的味道,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嘴角带笑的猎豹飞在半空中,准确地咬住了野马的脖子,血混杂在它们的毛发之间,刚才带起鼓点般激烈的声音便消失了。镜头拉向燃烧着的太阳,火色,血红。

  于是,有人说,这个世界,动物如此野蛮。血腥与厮杀是它们的功课,天天重复,不知疲倦,仿佛血液与死亡之于它们只是游戏。我冷冷地听着,不置可否。

  在我眼里,死亡之于它们是种威胁,它们是如此单纯,饿了,便捕食;饱了,便找个有太阳有草地的角落里美美地睡上一觉。他们在乎的只不过是自己能不能活下去而已。在你对它们没有任何威胁时,它们会用单纯而无害的眼神望着你,这,是种全盘的信任。

  可现在所谓文明社会里,你不可能会因为这种眼神而信任一个人。不可能,也不会。

  人,首先学会使用工具,也首先学会表里不一。

  动物只会把人类当成食物来杀害人类,而人类却会把它们的皮毛制成手袋,身体制成药材,牙齿制成装饰,骨头放入研究室。人类把它们身上的一切兑换成货币,并以此为荣。往往忽略问题关键的,就是人。在动物眼里,人也许才是最残酷的。这个世界是一架巨大的天平,当自然愈来愈缺少可以承载人类重量的砝码时,天平会倾斜,乃至于颠覆与毁灭。

  而人并不自知,总以上帝的角度,观看整个世界。油轮在大海上损毁,海面被污染,人们救起被裹在油中的企鹅,用毛巾擦去油污。居然有报纸登出大幅照片,给小企鹅配的语言竟是“谢谢”。这是对人类自己莫大的讽刺!小企鹅的家园是人类毁灭的,是人类差点让它失去了生命,它会对人类吐出如此真诚的感谢吗?至少人类自身会恨。

  人类本身被强者赶离家园,几百年前的事,甚至更久之前,人类都不会忘。仇恨一代传一代,没有淡化反而加深。

  他们竟然希望动物对他们表示感谢!感谢什么?感谢人类把它们的家园毁坏,然后给他们准备安身的笼子?感谢人类杀害了同胞父母,然后亲手养大它们?感谢人类的猎枪让它们受伤,而又有人治疗了它们?还是感谢,化学药品让它们生不如死,然后拼命寻找解决办法?

  作为一个人,我们该做的应该是忏悔,我们该做的应该是补救。我们本不该以上帝的姿态来评估自己的行为,我们该从一个罪犯的身份去赎罪,去道歉,去弥补我们的过错。我们该乞求动物的原谅而不是感谢。

  我们不是上帝,我们只是上帝打了蝴蝶结送给自然的礼物。

  姿态之二

  有时候,孤独的人会变得很无助。这种感觉浸入心房之后便会不自觉地寒冷,便会卷曲,回到人最初的状态。

  缺乏安全感,是从小养成的毛病。就像回家路上没有人陪伴的童年早已不自觉地刻印在了皮肤上,溶成了血液里的成分。奶奶说,小时候手只要抓不到别人的耳垂我便会醒,开始哭。那种睡梦中的哭泣至今都刻骨铭心。后来当明白自己必须单独一人面对黑暗之后,便学会握着自己的耳垂,一夜无梦。即使喜欢炫目的耳饰,也坚持决不在耳垂上烙下任何伤痕,也许直到我不再需要这种安慰了为止。

  听起来,这种孩子气很懦弱。但,我一直以为自己足够坚强,坚强到不需要眼泪来提醒别人我是女生。有人说女生是应该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的。但,我宁愿从手心中走出来,好好呵护我爱的人:父母,爷爷奶奶,姑姑们,姑父们,表哥们,表姐们,表妹们。一提到他们我便开始很快乐地回忆。我的回忆是被精心挑选的,删去了苦痛、伤心,留下单纯快乐的自己和可以分享的笑脸。

  有人说一旦开始喜欢回忆,那人便老去了。那我宁可老去,像个守财奴一样细数自己的珍宝,一遍又一遍。

  回忆被抽去之后便会疲倦,像喧哗过后的安静,能让人溃败。于是我总是可以停留在只有未来的地方,那样,便没有空去回忆。宁可去编造未来,让它与回忆串联也不让自己有空体会孤独。

  我总是坐很久的车,看一个人的电影。可以看见不同的面庞在我面前有不同的表情,然后去编造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故事,以至到后来流出于笔端。

  我一直相信自己笔下的人物切实地存在,不是我在安排他们的生离死别,而是他们为我演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故事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的美好,让我痛恨黑暗热爱光明。他们的故事可以让我无限地伸展我的触角。于是觉得自己的文字太过于苍白,不可以写尽他们的每一个侧面,每一个表情。开始觉得自己很是贪心。

  这是关于我想的姿态,蜷成一团坐在微凉的风里,被柔软的枕头包围。

  姿态之三

  已经是不再相信童话抑或神话存在的年龄了。那些单纯的信仰被现实中的压力研磨成碎屑,被时间的洪流轻松地冲走。

  哗啦啦啦啦……

  可是,在静谧的深夜里,挑上一篇文章来读,却成了很久以来养成的习惯。那样的故事总能让我很快地安静下来,然后在浅色的灯光下安静地睡去。这种睡去表现得那样安定,甚至有时会像婴儿一样满足地翻个身蜷成一团,怀里便空了,书也就懒懒地躺在了一旁。那种睡去美好得令人心痛。

  因为这种习惯,我便习惯于在瑰丽虚幻的世界中独自行走,或是独自飞翔。我那样迷恋于那里的人或事,现实给予我的倒愈发像个侧影了。

  人总是喜欢在其他地方找到自己在此地得不到的东西。而我的彼地完美无瑕,即使是惨烈的杀戮在我的眼里也是带着深红色绝烈的完美。

  经历太多的完美,脑里便似乎存不下了,只得付之于笔端。我极尽全力描绘心中所成的影像,可是,似乎做不到。那些只有开头的文章像玩厌了的玩偶一样被遗忘。不是遗忘心心念念,而是遗忘我稚气笔尖所无法描画的心心念念。很久之后不经意的再次相遇,便会读下去,有时有写下去的冲动,可终还是失去了,有些东西注定残破就让它一直下去。

  正如佛曰:随缘。

  相信随缘,于是我成了一个极被动的人,我安于我的世界。有人敲门,我便放下城门;有人离去,我便鸣炮欢送;有人留下,我便找一个房间让他住;有人不见,我便扫去他所有痕迹。像个拥有森林深处古堡的伯爵,不去挽留也不去寻找。因为有心里的世界便觉得自己足够富足。

  但这种富足总显得极单薄。

  有时干涸的思想让我长时间的发呆,然后翻箱倒柜地寻找一篇神话,给自己灵感。我不习惯求助于人,我害怕他人的思想夺走了我自己的思想,没有自我会让我陌生。可是,我终究还是错了。

  就像我的文字,时常决烈而忧伤。可是,我很快乐,出乎想象的快乐。我甚至像被神夺走了忧伤的权利。虽然,这并不代表我没有忧伤。我时常不知原因的开心,把自己逗乐是门学问,我学得不错。

  现在才知道,并不是小时候的信仰不见了,而是有些东西,深入骨髓连自己也感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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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笔法春秋的作家;他,不是腰缠万贯的商人。他,不过是一名持肉搏的警察。

  小时候,我也曾信誓旦旦地说自己要做一名警察。渐谙人事后,我绝口不提这个梦想。因为这个职业面对的悍匪恶徒,意味的是千钧一发、命悬一线。可他却坚守这个梦想,站成丰碑的姿势,岿然不动。

  他是我眼中“谎话连篇”的爸爸。

  小时候,他外调工作,忙得半个月跟我通一次电话,让我常对他感觉面生。他常夸口说自己铺的床褥很舒服,训练的场地很开阔,吃的饭菜很可口。后来终于可以视频聊天,我才发现“很舒适”的床褥是窄一窄的铁床上铺盖的报纸和薄薄的军绿被单。我才发现“很开阔”的场地是滚滚黄沙的水泥地和茫茫白草。我才发现“很可口”的饭菜是白面馒头和番茄炒蛋。

  他是妈妈口中“遥不可及”的爱人。

  别人总说有警察爸爸的家是最安全、最安稳、最幸福的,但我却不见得。我还 记得冬夜里上完补习班,妈妈一个人骑车来接我回家。我还记得奶奶生病住院的时候,妈妈整天家、学校、医院、公司连轴转。我还 记得超市回来,我和妈妈起把三十斤大米抬上六楼。我还 记得那天,我们点起蜡烛,隔着屏幕为远在边疆的爸爸唱生日歌的时候,妈妈蒙着脸匆匆跑到一一台上去的画面。看着视频里微笑的爸爸,听着台上妈妈的啜泣,我感觉自己的鼻子也酸酸的。

  他是大家心中“坚毅刚强”的劳模。

  他从没让我看过他警服上的勋章等级,他从没跟我提过他执行任务的事迹,他从没让我看过背上的疮口和腿上的淤青。爸爸从新疆阿克苏执行任务半年回来,我和妈妈虽然没有“出郭相扶将、当户理红妆”的喜庆,确也有相拥而泣的雀跃。然而,之后的一份报纸却打破了短暂的宁静,让妈妈彻彻底底地闹一场。妈妈从报纸上知道接替爸爸工作任务的三名警察在爆炸中身亡。如果妈妈知道这次任务的危险,肯定不会放爸爸走的。深入反恐险地的结局是什么,挡在荷实弹的队伍面前的后果是什么,爸爸不会不知道。面对妈妈歇斯底里的指责和我的冷落,他只是默默地说:“我只想护你们周全。护大家安全。”

  没有边疆的安全,哪里来高枕无忧的梦乡;没有大局的稳定,哪里来书声琅琅的学校;没有祖国大家的和平,哪里来小家的和谐圆满。

  这个警察的“谎话连篇”是想让女儿放心开心地成长,这个警察的“遥不可及”是想让边陲安宁,国泰民安。他伸出铁一样的臂膀,托起一个光辉的理想让他的妻子和千万妻子安心地生活,让他的儿女和千万儿女茁一壮成长。

  他是警察中的模范,也是我心中的太,我要发出和他一样铮铮的誓愿。再见了,我的头昏目眩,我愿意在烈日下让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再见了,我的弱不禁风,我愿意背起迷彩色的沉重行囊。再见了,我的娇生惯养,我愿意让校场上滚滚黄尘吹拂我的面庞。

  古有木兰代父从军,今朝且看我接过父亲护卫安邦的梦想!

  世间梦想何其之多,但无非两种:做枝头令人羡艳的花,做花旁默默无闻的叶。而我坚定地选择绿叶,站成守护的姿势,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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