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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作文900字:最真的心情给日记_日记

日期:09-06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2503我来评论

导读:  总是将一切掩埋在心底  任它们如何死去,腐烂  让时间的风清扫这一切  殊不知早已与我,与我的思想  融为了一体  忘记的时候很快乐  一旦忆起,却又久久难以挥去  任它们再度打乱我的生活  所以我在考.....

高中作文900字:最真的心情给日记_日记

  总是将一切掩埋在心底

  任它们如何死去,腐烂

  让时间的风清扫这一切

  殊不知早已与我,与我的思想

  融为了一体

  忘记的时候很快乐

  一旦忆起,却又久久难以挥去

  任它们再度打乱我的生活

  所以我在考虑

  是否要将内心的一切

  毫无保留的倾泻

  所以我找到了你

  小学时就想和你成为知己

  可一直没敢尝试

  因为外界给我灌输的思想一直都是

  不能用华丽的辞藻装饰你,用独特的思想充实你

  就没有资格拥有你!

  现在想想真是可笑

  可当时的我

  正因如此选择逃避

  现在

  虽然我只有13岁

  但起码知道了小时侯那种想法是多么幼稚

  这时的我

  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情绪的波动

  所谓的青春期

  躁动不安的青春期里的我

  只不过学会了一时兴起

  偶尔的想法会使我很久无法平静

  身边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让我浮想联翩

  最后,我决定向你诉说我内心的一切

  因为在我看来,你是我遇到最安静的听众

  这也正是我所需要的

  同样的

  你也真的让我保持了最原始的平衡

  也许我还小吧

  同学几乎都比我大一两岁的缘故

  让我接触到了我本该下一年接触的一切

  可能我比任何人都敏感吧

  也可能其实比我大一两岁的同窗们和我没多大差别

  初二的我

  混混沌沌,浑浑噩噩

  上了7、8年的学

  可能还停留在幼稚阶段吧

  不然

  为什么这一秒

  我会为上面写的一切而笑

  笑什么呢?

  是做作吗?

  也许吧

  哪个不是这样呢?

  对于每一次所谓的“创作”

  我称其为“大脑的神经病发作”

  那些喜欢写作的哥哥姐姐们

  不要骂我无知

  不要骂我东扯西拉

  我,一个13岁不到的“小”女孩

  除了用有限的文字对日记倾诉心中的一切以外

  其他的“创作”

  只不过扭曲自己内心的真实

  用美丽的辞藻加以点缀

  不如说是进一步地掩饰

  完成臭长的一篇“文章”

  然后把这堆废纸丢给老师

  竟然!

  竟然被表扬?!

  我是在夸自己吗

  老师说我的作文写的好

  说得像天马行空

  听到几声“啧啧”

  或者“切”

  虽然小,但我可以听出

  那是对作文里扭曲的思想的讽刺,鄙视

  因为当时听着老师念着我的作文

  就像听着别人写的一般

  而内心,真正瞧不起里面的一切

  而家长和老师,要的就是这种垃圾

  要的就是我在作文里写得那种思想

  我向朋友说我的想法

  他们说我不知足,说我为了老师的表扬不惜一切

  说我咎由自取

  ?!

  可我深知,一旦我写下心中的一切

  我会更痛苦

  不是因为老师的批评,反对

  所以只有把作文当成给老师看的内心日记拉

  呼

  看看自己不为写作文而写了这么一大堆

  苦笑不得

  为什么学语文就要写作文呢?

  看着我的日记

  真心得对他说声

  谢谢

  只有对他,我才有勇气说出真实

  往后的路,还要你的陪伴呢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因要参加比赛,今天队友许伟航要提前离队,我们早就准备给他举行一个欢送会。

  上午我们先是去商店买了些瓜子,可乐,雪碧等一些吃的,与此同时我们的队友们准备了一些小游戏。第一个游戏是007,游戏规则是:由开始一人发音"零"随声任指一人,那人随即亦发音"零"再任指另外一人,第三个人则发音"七",随声用手指作开枪状任指一人,"中枪"者不发音不作任何动作,但"中枪"者旁边左右两人则要发"啊"的声音,而扬手作投降状。--出错者饮!还有一个猜数的游戏,第一人写下一个数,之后谁刚好猜到了那个数就要接受惩罚。

  下午,欢送会在一的教室里举行,我们玩的十分开心,学长强哥的抓拍特别到位,记录下了每个人的笑容。欢送会结束后,孩子们得知了伟航要走的消息,他们虽然小,但是他们也感到不舍,好几个孩子都哭了。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的相处,但孩子们与我们都有了感情,能在这里与他们相遇真的是一种缘分,这份感情必会永留心间。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第一次见识同事的儿子是在冰场,那年他九岁。当时我正陪我儿子滑冰,请的教练,已学了三天,刚到能立稳滑几步的程度。同事的儿子和我儿子一般大,人家是第一次来,但穿上冰刀下了冰场经过头几分钟的小心试探后,居然就能无师自通、慢慢地绕场滑了起来,令我瞠目,从此就对这孩子有了兴趣。这孩子酷爱足球,对世界球星如数家珍,"珍"到能知道其中的哪位刚换了女朋友、女朋友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也爱篮球,跟人打、自己玩儿都行,能用一个手指将球顶着溜溜转上很久;跑得快,在我视野里的他同岁的孩子,没有能跑过他的……他使我确信,这世上确有某种叫“天赋”或“基因”的东西存在。它与生俱来,与生命共存,顽强甚至顽固。说它“顽固”非空穴来风,同事对儿子的这类基因不是无视而是反感,她带他学钢琴、小提琴、绘画这些她认为高雅的东西,当然更重要的,要好好读书。不用说,同事的高雅计划在基因的顽固面前一一告吹,她只能认;但,不好好读书是不行的,会没有前途的。可这孩子就是不能好好读书,坐不住,老师说他有多动症,同事便多次带孩子去医院看病,一心巴望孩子的病能好起来。

  被称为“基因中加入了属于海洋的关键片断”、闭着眼睛(因泳镜进水)也能打破世界纪录的美国游泳神童菲尔普斯,小时亦被诊断为多动症。为治病母亲听从在服药的同时让菲游泳,第一次游泳菲就表现得非常兴奋高呼“我是奥运冠军”,令母亲欣慰,认为也许游泳真能治好菲的病。但她很快失望,游泳对菲的多动症毫无效果,菲仍无法完整地听完一节课,被同学称为“一只多动的猴子”。后来一位叫鲍曼的教练注意到了菲,菲的泳姿虽不标准,但他的身体与水的吻合相当完美,他决定当菲的教练。之后不久,鲍曼发现这个11岁男孩儿状态很不稳定,有时可以不知疲倦地游几个小时,有时游几百米就筋疲力尽,家访中得知,凡他状态不好时,必是他学校考试成绩不好、受到母亲的斥责时。母亲对鲍曼说她不打算让菲游泳了,因为毫无意义;鲍曼说服她保证让菲做到学习游泳两不误,菲这时也说:“我不要再吃那些药了,我能控制自己,如果您继续让我游泳,我保证学习成绩好起来。”如此,才有了今天的菲,一个在水立方收获八金的令世界叹为观止的“外星人”。菲的母亲之前曾自责说:我差点毁了儿子的前程。

  同事的儿子去年高考,即使在高考最紧张时仍无法放弃大人们称之为“玩儿”的、他所酷爱的体育运动。高考自然是没有考好,分数刚够三流专科。分数出来后他曾不想上学,想去当个体育教员之类,却因没有专业文凭处处碰壁。最终他只能学了一个他毫无兴趣的专业,继续在基因与现实中挣扎。

  在这里,我绝不是想说同事毁掉了一个可能的奥运冠军―――顺便说一句,我认为用只盯着金牌的功利态度对待奥运,有悖奥运初衷―――我想说的是,人与人是如此不同,万不能用同一尺度刻塑。同事的态度折射出了一个普遍现实―――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孩子们的体育爱好,在没有明确功利目的时很难得到大人们的重视和认同,如果不说是歧视的话。但愿有一天,孩子的不同天性,自然包括对体育的热爱,能够受到我国大人们的尊重,那么到那时,我们的奥运冠军就不会仅出自职业运动员,也会从各个大学里冒出来,会遍地开花,会使体育的本意得到最充分体现。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婚前,嫣的纤纤玉体让闺蜜们羡慕不已,可结了婚生了娃,就胖得一发不可收拾。

  那么爱美的嫣,怎么可能任由自己变成这副德行呢?减肥应该从此成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才对。

  一起吃饭时,大家都等着看嫣面对美食时的纠结。让人大跌眼镜的,这丫根本就没有半点纠结,拿起筷子,不管什么高脂肪高热量,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吃得毫无顾忌。

  闺蜜们看得目瞪口呆,好心提醒她,少吃点,减减肥。嫣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先生先开口了:“没关系,随便吃,身体好才最重要,好身材都是给别人看的。”一句话,嫣如吃了定心丸,更加放心大胆地享受美食带来的快乐。

  薇恋爱了,据说对方是个男神级的人物。闺蜜们羡慕的同时,也在私底下腹诽:跟男神谈恋爱,可是件很累很装逼的事,你得时时刻刻让自己保持女神的姿态,稍有不慎,可能会让男神失望的啊。

  比如吃饭这件事,你得吃得很优雅,而且还得吃得很少,这样才显得你高贵从容对吧?

  某日,薇请大家吃饭,她那男神男友也以男主人的身份出现在饭桌上。面对男神,一众女性显得多少有些拘束,在心里悄悄地想,要用什么姿势吃比较不掉份儿呢?

  谁知道,她们还没来得及看自己出丑,薇已经毫不客气地大口吃菜大口喝汤,还不时发出呼噜呼噜的不雅声音。真是吃相丑陋啊,这还不算,还吃得特别多,跟个不修边幅的中年妇女似地,哪有半点女神的样子啊。

  逮着单独相处的机会,大家就开始开批斗会,薇你喝汤怎么能发出声音呢?薇你怎么能吃那么多呢?薇你怎么能吃那么快呢?薇你这么吃不怕男神厌恶吗?

  面对批评,薇没有虚心接受,而是郑重其事地说:“如果交个男友,连吃饭都不能尽兴,还要装模作样,那不要这男友也罢。”

  薇的“豪言壮语”顿时让大家顶礼膜拜,面对男神依然如此拿得起放得下,真是够拽够励志!

  身边总有一些人,有了另一半,却任由自己身材走样,从来不想减肥,即使想减,也只是装腔作势喊喊口号,因为另一半不许她减,总说身体好最重要,总说不管你多么胖,我都不会嫌弃。这样的女性,总是让朋友们万分羡慕。

  也总有一些人,找到情投意合的人后,整个人都快速地转变,在意皮肤,在意身材,在意是否有口气,就连吃顿饭,都要吃得很少很少,会长脂肪的东西不吃,气味重的东西不吃,肚子半饱了就不吃,不然,另一半会嫌弃自己身材变样口气不佳。当然,吃饭的姿势也很重要,端端正正坐着,不能随心所欲,不能放松自在,不然,另一半会责怪自己不注意形象。

  身边还有一些人,即使有了情投意合的人,也不需要为对方装模作样,依然该怎样就怎样,就连吃个饭,也从来不顾东顾西,吃我爱吃的,用我爱用的姿势,从不担心有人嫌弃,也从来不担心有人离自己而去,因为她们认为,若一顿饭都不能好好吃,这段感情要来作甚?

  身边也还有一些人,有了另一半后,就变得不再是原来的自己,吃个饭都跟演电影似地,要吃得优雅,要吃得高贵,臭豆腐再喜欢也不能碰,海鲜不爱吃也得多少往碗里夹一点。她们担心自己表现得不够完美,会让另一半失望,会让另一半离去。

  看看,就连简单的吃饭,都有那么多的小心思。

  这世上的感情,无非就是这么两种,一种是让你安心的,你相信他不会轻易离开,就算离开,你也能安然接受;另一种是让你焦虑的,你时时刻刻都在担心他对你不满,担心他会离你而去,为了攥牢他,你只能无限委屈自己。

  你拥有的到底是哪种感情呢?只要看看你吃饭时的状态就知道,能安心吃饭,你的感情就是健康的,不能安心吃饭,你的感情就有待修正。

  感情的世界虽然五彩缤纷,但大多数人所求的,也不过是能够安心地吃顿饭,若这个最普通的要求都不能满足,再漂亮的感情,要来又有何用呢?

  从现在开始,用你喜欢的方式,安安心心地吃顿饭吧,或许,它也是检验一段感情是否值得留恋的验金石。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出差到武汉,那里就有我的战友,随便打谁的电话,一约就到,平时,彼此都在忙生活,见面的机会很少。分别近十年,难得聚在一起,实在高兴。

  战友们来到聚会的酒店,我正在换便装,总觉得到公共场合,穿一身军装太不随意,没想到招来他们的反对,说我怎么着也要穿军装,尤其是女兵。

  这是一个不大的酒吧,七八张桌子散在各个角落。桌布看上去像是军用的被面改制的,使我想起刚当兵的岁月。那时候,大家都拼命想拿内务标兵,军被的豆腐块叠得有没有水平,直接影响评比。由于常年累月地叠、抻、压,被子是有形了,可盖在身上的感觉,像是一层硬毡。为了更好地保持方块的形状,被子朝前放置的一面,全部都是用水打湿过的,时间长了,就显出了斑驳的白色。再望酒吧中低矮的木制伞形升降灯,正散发出昏黄、静谧的光泽,笼罩着斜钉在墙上的绿色军挎和那支插在军挎口袋上的玫瑰,我被陶醉了。

  “喂!当兵的,看傻了吧。”

  我笑笑,指指墙上挂着的车轮子――

  那个冬天,我们当兵所在的城市格外冷,一场接一场的大雪覆盖了整个营区。我们就在操场边上,挖地沟储存大白菜,不知谁从哪儿捣腾一辆板车,满车满车地运着白菜,三趟两趟下来,人、车、白菜和笑声滚了一地,融在这一片雪的世界里。

  车轮子碾过的岁月,仿佛就在昨天,兵们换了一茬又一茬,不变的是那铁打的营盘,是绿色的永恒的信念。

  如今我这几位战友,有的有了私家车,有的成了老板、经理,还有一位是处级干部。十年来,他们奋斗过、挣扎过、哭过、笑过,每年冬天的十二月一日,就是再忙,他们也要聚在一起,因为这个日子他们曾共同乘一辆军列,驶向将军梦开始的地方。训练再苦再累,他们没掉一滴泪;练擒敌基本功,鲜血染红了沙袋,干了又湿,沙袋终变成紫黑色,他们不曾流泪;处置突发事件,他们手挽手站成一面坚不可摧的人墙,任凭砖头瓦块碎酒瓶砸在身上、脸上,紧挽的手不曾松过,流血的脸不曾哭过。可是当他们脱下军装时,却个个像孩子似地痛哭起来。

  人生的经历如歌如泣,写满美丽与哀愁。惟有当兵的经历是最美的,刻骨铭心得令人永远无法释怀。

  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一定要让我穿上军装,那军绿的颜色,曾经是他们的拥有,曾经也是他们的颜色。这橄榄绿的军装曾激励过他们,无数次地让他们奋争,无数次地让他们鼓起勇气战胜所有困难。人生的路漫长而又富于挑战,再长再远的路,有军绿相伴;再苦再难的路,有军绿相助。

  酒吧里始终回荡着轻柔舒缓的蓝调音乐,令人沉醉。此刻,坐在这另类的酒吧里,丝毫没有穿着军装的另类感觉。我深深地被一种浓郁的情绪所感动着,为我的战友,为那些共同摔打过的日子,为他们所深深怀念着的岁月。

  走出酒吧,回头望去,悬浮于半空中的霓虹招牌跳跃着夺目的光芒,酒吧的名字叫“绿”。-->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王尔德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有一个地方,我爱它。因为那里,生长着我可爱的家温馨的梦想,是我的世界。

  “桂林山水甲天下”,与桂林相比,我的家乡,在风景上它没有桂林这般秀美,吸引人目光;不同于桂林没有重工业的旅游城市,在城市管理上,它没有桂林这般街道干净整齐。但是在我心中,尽管它破而且旧,依旧是个无可取代的地方。出门在外,无论身处何地,依旧让人魂牵梦绕。

  从前,没有太久的离开过它,对它并没有太多的依恋,就连读书十几年,梦想也都一直是走出这个地方,去拥抱更广阔的天地。不喜欢这里闷而长的潮湿天气,不喜欢有点拥挤有点脏有点乱的街道,不喜欢街上人们扯大嗓门大声嚷嚷的叫卖声,不喜欢……所以一旦自己可以远离,踏上前往另一个目的地的列车的时候,心还是兴奋的,极为兴奋得好似对这个养育了自己那么多年的小城忘恩图报。

  小城,再见。不要担心我,相信在另一个地方,我会过得很好的。

  在满心的躁动中来到桂林,哪怕坐上有点可疑的前往学校的小巴,在漫长的黑夜中,踏进师大的校门。哪怕现实与想象有很大的差距,也没有过分地想起我那“卑微”的小城。充实的军训,让人忙得连和父母的通话都是在匆忙中结束,就更别说想念了,根本没有那个时间。也是,忙的时候日子总是相对容易度过的,但也只有在静下来的时候,我们才可以审视自己的内心。直到放在自己面前的是长长的假期,才意识到真正考验自己时候到了。漫漫长假,没有回家。四十分钟的路程,加上一出校门眼里便是满满的人头攒动,没有出门的自己在瞬间冷冷清清的刚刚还弥漫着热闹的校园里晃荡游,一间间关闭的店铺一道道紧闭的门,突然就让人控制不住的想:他们在家怎么样了呢,小城里现在肯定到处欢乐着吧……陆陆续续收到以前同学的祝福信息,温暖在心里随着血液一点点蔓延。意外的祝福,原本想在心里读着它们美美地睡一觉的,却不知一个字一个字竟有那么大的威力,点燃了原本以为不会如此强大的想念,回忆翻江倒海似的袭来。江北大道、中山路、金港大道……我那可爱的小城,愣是让我在记忆中脑海里游了一遍又一遍。

  真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客居他乡的人的脚步都在小心翼翼。来到桂林,市区来来回回去过几次,可每一次都好像来到一个陌生人的家。出去一心只为寻得那家店,周围的同学都进去出来好几次了,我却一次都没有找到它。同学开玩笑说:“这是人品问题。”心想,要是在我那可爱的小城,我肯定就是人品爆棚了。到底还是自己从小混惯的地方。

  终于,念叨了回家好久的我终于沿着来时的路回来了。车越临近盼望已久的地方,原本安分的心越是沉不住气,皮肤也好像一个吹得胀胀的气球,每一个毛孔都在寻求着归家的气息,激动得在小城前一站把座位让予他人,高高兴兴地在拥挤的过道里站着往外望了一个钟。

  明媚夏日阳光里前去,朦朦冬雨中回来,吸一口气:“可爱的小贵港,我终于又回来了!”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声音,行走在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每一步,每一步,都那么充实。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当年,我们来到潜山县黄埔区大塘生产队插队之后,感到头痛的是烧柴成问题。

  当地人烧火做饭的燃料,来自三个方面:每年各家分一些稻草,这是有限的;小山头上生长着的只有一人高的小松树,每年都要打一次枝,把枝条集中起来,再各家分一点;每年冬闲时,各家的壮劳力,都要进山打柴,至少要去三次。

  黄埔与太湖小池搭界,每次打柴都是去太湖的深山里,来回要步行七十多华里。

  据当地人说,以前他们这里是不用到山里去打柴的,本地就有成片的树林,打下的枝桠根本就烧不完。只是在“大办钢铁”的时候,把树林砍伐光了,用砍下来的树木去大炼钢铁,不但植被被严重破坏,也断了柴源。何况用树木炼钢,炼出来的是钢渣,根本不能用,成为笑谈。

  当时,大塘生产队,只剩下了一颗大枫树,有四、五丈高,两人合抱。距离大塘很远就能看得到,成为大塘生产队的标志。可是,我们到后没多久,就连这唯一的一棵树也被伐倒,锯成分板,各家分了。

  要去打柴时,头天晚上,队长就每家打招呼,他没忘记也跟我们打了招呼,我们从没打过柴,觉得很新鲜,还以为可以跟着他们到深山里去玩一玩了,便欣然答应。

  打柴得半夜起床,草草吃些东西,就摸黑上路。走上数十里路,天才蒙蒙亮。待走到了大山脚下,得换上草鞋。因为山高、路陡,不换草鞋,难以攀登。

  我们全都换上了草鞋,是在山脚下买的,那里有专门卖草鞋的,很便宜,只要几分钱就可以买到一双。

  我们爬到半山腰的时候,队长叫我们全都停下来,寻了一户农家,借他家的炉灶烧饭,柴火是由农家无偿提供。菜是事先准备好带来的,只一个菜,山粉圆子烧猪肉。山粉,他们各家都有,每次上山打柴,各家轮流带;猪肉,是在途中路过集市的时候买的。

  待饭烧好,队长盛了一大碗白米饭送给农家,作为酬谢。我注意到,山上耕地少,即使有一点,也只是巴掌大的一小块,适合种山芋,农户家的食物便以山芋占了多数。所以,在获得这碗大米饭之后,他们家的人很高兴。

  等吃过了饭,我们就一同出发,朝山上爬去。

  山路险峻,有的地方,一边是峭壁,一边是深渊,路宽不到一尺,一不留意,后果不堪设想。还有的地方,根本无路可走,就靠着抓住树枝攀援而上,就是在这种险峻的山上打柴。我抽出砍刀,学着他们的样子打柴。可是,这砍刀就像不听我使唤似的,砍了半天也没砍到什么柴,而他们已经把砍好的柴打成捆,就要挑下山了。我一急,就顺手砍下一棵小树,扛在肩上,同他们一起下了山。在下山的时候,我才感觉到,下山比上山更难,他们有一句俗话说:“上山脚肚子鼓包,下山脚肚子弹琴。”真是一点不假,我是提心吊胆地下了山。

  好歹总算下了山,来到山下,路要好走得多了。

  当我们经过黄埔的时候,都停下来休息。黄埔街上有粮站,粮站里有磅秤。我们把各自打的柴称了一下。最多的一担柴是160多斤,一般都是120至150斤之间,我的另两位插友,各挑了30多斤,而我扛的这棵树,一称只有16斤。

  回到生产队,我们三个人在床上躺了三天才能下地干活,而当地农民第二天就下地干活了,不得不佩服他们的耐力和能够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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